未履行9050万元,法院正式公告:郑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向郑爽送达公告。
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向郑爽送达公告。
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向郑爽送达公告:因未履行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现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后执行中作出的法律文书等,如,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决定书,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扣留、提取、拍卖、变卖等裁定书,以及评估报告等法律文书,情况没有变化的,不再另行公告送达。
另据此前消息,浙江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与郑爽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更新被执行人信息,郑爽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050万元。

郑爽事件梳理
2020年7月后,郑爽代孕及抚养争议被媒体曝光,郑爽“代孕弃养”数次进入微博热搜版前列排名,引发社会舆论强烈谴责。
2021年8月,上海市税务局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追缴郑爽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2.99亿元。郑爽未提出异议,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议或起诉,并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全部税款和滞纳金。
而在因“代孕弃养”、偷逃税被“封杀”后,演员郑爽后又被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介绍,法院判决:确认《策划服务合同书》及《〈策划服务合同书〉之补充合同》于2021年2月24日解除;郑爽返还海宁D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服务费3050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6000万元;驳回海宁D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判决后,郑爽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上海松江法院介绍,在影视服务合同中,投资方与影视制作公司约定因主创明星违法犯罪活动或劣迹行为遭受国家新闻出版局或广电总局封杀导致影视作品无法上映播放的,影视投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退还服务费并要求赔偿实际经济损失,该约定属于双方意思自治范围,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有效约定。
主创明星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影视作品无法播放和上映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影视明星的上述消极不作为义务的履行期限,应按照影视作品上映播出后的合理期限或参照影视剧著作权保护期限确定。
松江法院认为,被告认可其在境外代孕的事实,无论其是否违法,均系规避我国监管,不符合被告作为社会公众人物的道德要求,无论其是否存在“弃养”事实,均已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劣迹,而被告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已由税务部门作出认定、处罚。
松江法院认为:根据广电总局相关文件通知,因被告劣迹、违法行为,其作为主演的电视剧实际无法上映、传播,客观上被告已被“封杀”,也应被“封杀”,原告因此按约主张行使合同解除权合理合法。合同解除后,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参照影视作品制作成本认定实际发生损失,并结合与电视台、视频网站等已签订的著作权许可合同标的认定可得利益损失。由于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注销,相应合同义务由其投资人即郑爽承担。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一周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一周评讯,未经一周评讯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发表,已经一周评讯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一周评讯”。
②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来电或来函与一周评讯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解决。联系方式:xzgxjilin@vip.sina.com
- ·公关策划; “一周评讯”在分秒之间把信息迅速精准的传播出去。当企业需要危机公关时,一周评讯可以几小时内同时在数十家知名媒体上发布公告,以此将企业的损失降至低。
- 新闻资讯发布 通过“一周评讯”新闻通发服务,在网络上做大范围的发布,扩大舆论影响,在提高关注度的同时结合相关产品推广同步进行。
- 活动策划执行; 包含活动主题、活动目的、活动内容、活动执行细节要求与安排、物料需求、人员安排、费用预算、突发状况应对事项。直白点说,就是整个活动在你脑海里已经有一个整体的、完整的内容及过程。
- 网站开发代运营 公众平台第三方开发、APP定制、企业展示型网站建设、营销型网站建设、 网站升级改版、域名注册、商城类网站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