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开始!即日起,整治这类行为
8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规范装饰性
8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规范装饰性

8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根据《通知》,本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未经注册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网络违法违规销售、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为重点,严肃查处相关案件,惩处违法分子,曝光典型案例,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通知》部署了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行为、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规范网络销售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例如,在规范生产行为方面,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按照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原材料采购和供应商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在规范经营行为方面,药品监管部门应当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行为,是否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是否超范围经营等;对于网络销售,药品监管部门应当重点检查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是否严格履行资质信息审核、商品信息监测、违规行为处置的法定义务,网络销售企业是否按要求展示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是否与经注册的内容保持一致等。

《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按时序进度抓好推进落实;要研究创新监管的方式方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同网信、公安、卫生健康、海关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宣传引导,普及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相关知识。国家药监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各地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一周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一周评讯,未经一周评讯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发表,已经一周评讯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一周评讯”。
②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来电或来函与一周评讯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解决。联系方式:xzgxjilin@vip.sina.com
- ·公关策划; “一周评讯”在分秒之间把信息迅速精准的传播出去。当企业需要危机公关时,一周评讯可以几小时内同时在数十家知名媒体上发布公告,以此将企业的损失降至低。
- 新闻资讯发布 通过“一周评讯”新闻通发服务,在网络上做大范围的发布,扩大舆论影响,在提高关注度的同时结合相关产品推广同步进行。
- 活动策划执行; 包含活动主题、活动目的、活动内容、活动执行细节要求与安排、物料需求、人员安排、费用预算、突发状况应对事项。直白点说,就是整个活动在你脑海里已经有一个整体的、完整的内容及过程。
- 网站开发代运营 公众平台第三方开发、APP定制、企业展示型网站建设、营销型网站建设、 网站升级改版、域名注册、商城类网站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