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医保药品目录,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专家评审阶段性结果的公告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专家评审阶段性结果的公告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专家评审阶段性结果的公告
按照《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对2022年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进行了综合评审。目前,专家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公告如下:
一、各申报企业可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以下简称申报模块)查询专家评审结果。
二、评审结果为“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拟谈判续约”、“拟简易续约”的药品,相应企业在“申报模块”下载对应的“确认函模板”。请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0月20日17:00前上传至“申报模块”,同时将原件寄送至国家医保局(以邮戳为准)。
三、确认参加谈判以及确认参加竞价的药品,相应企业在“申报模块”下载对应的“报送材料模板”,并按要求填写、提交。企业要确保提交的相关数据和材料完整、真实、可靠,并于2022年11月3日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第一册材料同时提供Word及PDF版)各1份寄送至国家医保局(以邮戳为准)。
经专家评审确定的谈判/竞价参照药品、谈判主规格和医保支付范围等内容请在“谈判/竞价信息”栏点击“详情”查看。
四、评审结果为“拟谈判新增”、“拟竞价新增”的,说明该药品被纳入了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竞价范围,获得了谈判/竞价资格,不代表该药品已纳入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五、为确保目录调整后续阶段顺利进行,在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发布前,各申报企业请勿对外发布本次调整的任何信息。
联系电话:010-89061448/1449(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1月3日,工作日9:00-17:00)
电子邮件:YBML001@nhsa.gov.cn(邮件命名为“企业名称”+“药品名称”)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9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组 邮编100830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一周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一周评讯,未经一周评讯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发表,已经一周评讯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一周评讯”。
②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来电或来函与一周评讯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解决。联系方式:xzgxjilin@vip.sina.com
- ·公关策划; “一周评讯”在分秒之间把信息迅速精准的传播出去。当企业需要危机公关时,一周评讯可以几小时内同时在数十家知名媒体上发布公告,以此将企业的损失降至低。
- 新闻资讯发布 通过“一周评讯”新闻通发服务,在网络上做大范围的发布,扩大舆论影响,在提高关注度的同时结合相关产品推广同步进行。
- 活动策划执行; 包含活动主题、活动目的、活动内容、活动执行细节要求与安排、物料需求、人员安排、费用预算、突发状况应对事项。直白点说,就是整个活动在你脑海里已经有一个整体的、完整的内容及过程。
- 网站开发代运营 公众平台第三方开发、APP定制、企业展示型网站建设、营销型网站建设、 网站升级改版、域名注册、商城类网站建设...
